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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玉田镇三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0

招标编号:-

所属分类:自来水,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编号:E3501820102002004010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补充、修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本项目的造价模版为甲供不计入综合单价, 投标人编辑投标报价预算导出的excel投标报价及XML投标报价的封面,依旧显示有甲供费用,软件导出投标人无法修改,请问对评标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投标人应如何处理,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没有影响,正常导出即可。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18.2.1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形式”现修改为“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④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或⑤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2、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现修改为“3.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其他“3.2.20本项目控制价为17354547元,甲供材料费21484242元,因甲供材料费未计入控制价费用,不作为不可竞争费”现予以删除。



本补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疑纪要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本补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